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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之利息篇——“斤斤计较”的投资
来源: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2434
 
                                           住房公积金之利息篇
——“斤斤计较”的投资
 
  你是否以为如果公积金不提取出来,就只能于账户里休眠了呢?其实公积金与银行存款一样,都会产生利息,而不同的是公积金存款利息还可免征利息税。
  根据规定,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产生的利息是职工个人法定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其计算办法是:当年归集的资金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以往年度归集的资金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利率计息;结算的利息收入转入职工本人的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的年度结息日为当年的6月30日。可见,免征利息税的公积金存款,其投资回报率可是比一般的银行存款要高许多的。
  诚然,相比起住房公积金在职工安居置业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利息回报也许更多的只是锦上添花。然而,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的个人资产,了解其运作与发展,让他在我们生活中最充分地发挥效能,给予我们最大限度的回报,这样的意义是否更加值得我们追寻呢。
 
作者: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1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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