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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型贷款——不容忽视的省钱法宝
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市的进一步推广,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职工懂得如何巧妙使用住房公积金了,然而,“组合型贷款”却是一种容易被人们所忽略的省钱法宝。
我们知道,虽然现在个人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已调升至30万元,但是,并不代表所有贷款申请人都能获得足额贷款,因为根据贷款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信用情况、房屋情况等因素,有可能各贷款申请人的可贷金额各不相同。那么,当贷款申请人在没有获得足额贷款(30万元)的情况下,该如何抉择呢?
现在我们就举一个例子说明一下吧!
市民陈先生夫妇工作稳定,住房公积金每月也正常缴存,从未申请过任何贷款,计划购置一套120平方米、每平方米5000元的住房,以改善居住条件。首付款为总房价的三成,即18万元。剩余房款——42万元,陈先生夫妇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然而,根据陈先生夫妇的公积金缴存情况、信用情况、房屋情况等因素,他们两人共同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只获得了30万元的贷款额。
在此时,陈先生夫妇有三种方式可选择。
一是,追加12万元的首付款,剩余的30万元房款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对于像陈先生夫妇这样的普通市民,拿出18万元付首期款已经是很不容易了,如果再追加12万元的首期款的话,那无疑是雪上加霜。
二是,索性不申请公积金贷款而申请42万元的商业性贷款。根据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估算一下,贷款金额42万元,贷款20年的话,月供款约为3170元,贷款利息总支出约为34.08万元。
三是,选择“组合型贷款”,即申请3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并申请12万元的商业性贷款。根据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估算一下,这种组合方式贷款20年的话,月供款约为2922元,贷款利息总支出约为28.13万元。可见,使用组合型贷款,不仅月供款减少了;而且,在贷款利息支出方面,运用组合型贷款可节省约6万元的贷款利息支出。
经过三种方式的比较,毋庸置疑,陈先生夫妇最终作出了一个明智的抉择,那就是——“组合型贷款” !
(注:文中关于月供款、贷款利息等数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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