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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五部门布署住房公积金专项清查工作
今年6月,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财政厅和省审计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检查全省社会保障资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通知》,布署开展对全省的社会保障资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资金等“四类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清理检查工作。
住房公积金在此次清理检查中,重点检查有无违反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发放个人贷款、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有无违反规定购买国债、开设银行账户、进行质押担保贷款的行为;有无接受金融、保险、公证机构及其他受益单位和个人的回扣、提成、馈赠及私分钱物等行为。
整个清理检查工作将历时约4个月,共分四个阶段进行:自查自纠阶段、重点检查阶段、整改建制阶段和总结报告阶段。目前,住房公积金的清理检查工作已经进入了重点检查阶段。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正按照省五部门的统一布署,扎扎实实地开展检查工作。
通过此次专项清理检查,将进一步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使用和发挥最大效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维护民生、发展民生的重要举措,更是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的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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