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以提前还款。办理流程请联系贷款承办银行。
您好,按现行政策,以家庭为单位认定公积金贷款次数,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不上浮,90平米以下(含90)首付至少2成,90-144平米(含144)首期至少3成,144平米以上不接受申请。详情可来电咨询88363180或88363182。
您好,单位需要办理单位开户、职工开户手续,开户后可到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缴纳。具体请查看公积金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缴存业务指南,或请来电咨询88329875。
您好,(1)您想增加首付,可联系经办律师事务所,协助您办理。(2)贷款后办理提前还款,需联系贷款承办银行,一般情况下可选择缩短贷款期限和保持贷款期限不变两种方式,目前公积金的提取政策是按还款额提取,首次提取须在已供两期楼款后,提取额最高可按已付首期款加上已偿还贷款的本息,第二次及以后各次,提取额按自上次审批日起累计实际还款额,每半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最少100元的余额。
您好,现在可以提取。提取额是根据您当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上次提取距今累计还款额比较算出。详情请来电咨询88233078、88332127。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必须缴存的长期的住房储金,你可以向单位的人事部咨询有关公积金的缴交情况,如想进一步向本中心反映的,可以将反映情况写的具体一些,单位名称、通信地址、负责人姓名,以及你的姓名、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特别是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等情况(不方便在网上公开的,可以以书信方式向我中心反映,通信地址是中山市兴中道二号国土资源局大楼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便我中心核实与督促该单位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
您好,在您结清后一年内还可以提取最后一次。提取时需要到银行开具结清证明,并加盖业务公章。详情请来电咨询88233078、88332127。
您好,在您购房后正常还款期间,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详情请来电咨询88233078、88332127。
您好,住房津贴问题,不属于公积金中心职能范围,请联系中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您好,申请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可以在正常还贷期间每半年提取一次。首次提取须在已供两期楼款后,提取额最高可按已付首期款加上已偿还贷款的本息,第二次及以后各次,提取额按自上次审批日起累计实际还款额,每半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最少100元的余额。所需资料: 第一次提取(已供两期楼款后可以提取) (1)商品房购销合同和销售登记备案表(二手房提供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 (2)银行借款合同(组合贷款需同时携带商业及公积金贷款合同)。 (3)已付的首期购房发票或加盖发展商财务公章的收据(二手房须提供购房发票)。 (4)提取人身份证。 (5)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 (6)结婚证(只适用于借款人配偶提取)。 (7)商业性住房贷款及组合贷款需提供银行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凭证、商业住房贷款的累计还款证明(需加盖银行业务公章)或供楼存折(需打印累计还款记录)。 (8)供楼账号变更时需出示账号变更证明。 详情请来电咨询88233078、88332127。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必须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详情请致电咨询88329875。
您好,可以提取。请您携带身份证到公积金开户银行(建行或工行)办理公积金存折补办,再到公积金中心提取。
您好,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请携带原业主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正本和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204室贷款管理科,选定房产评估机构和经办律师事务所。详情请来电咨询88363180。
您好,具体贷款额度公积金中心将根据您的收入情况、债务状况、公积金缴存情况及房屋状况等相关情况综合拟定。详情请致电88363180咨询,或通过公积金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器计算。
您好,可以提取。 申请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可以在正常还贷期间每半年提取一次。首次提取须在已供两期楼款后,提取额最高可按已付首期款加上已偿还贷款的本息,第二次及以后各次,提取额按自上次审批日起累计实际还款额,每半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最少100元的余额。所需资料: 第一次提取(已供两期楼款后可以提取) (1)商品房购销合同和销售登记备案表(二手房提供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 (2)银行借款合同(组合贷款需同时携带商业及公积金贷款合同)。 (3)已付的首期购房发票或加盖发展商财务公章的收据(二手房须提供购房发票)。 (4)提取人身份证。 (5)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 (6)结婚证(只适用于借款人配偶提取)。 (7)商业性住房贷款及组合贷款需提供银行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凭证、商业住房贷款的累计还款证明(需加盖银行业务公章)或供楼存折(需打印累计还款记录)。 (8)供楼账号变更时需出示账号变更证明。 详情请来电咨询88233078、88332127。
您好,是按日计算。比如您上次提取是2011-9-21,那么您下次提取日期应该是2012-3-21,也就是在2012-3-21(包含)以后任何一天都可以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