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供住房公积金信息的通告
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建设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方案的通知》(建金管2006第104号)的要求,我中心于2007年12月起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供本市各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信息。此类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将作个人申请银行贷款时信用程度的评核用途,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也将依法保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数据。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00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