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决定对公积金归集银行进行调整,原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分行、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开户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及个人账户全部转移至中国建设银行中山分行。为了确保账户转移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8年7月7日(星期一)起,原在农业银行中山分行(华新支行)、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开立的单位及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全部转移至建设银行中山分行,有关账户的缴存、调整、支取、转移、封存、解封等业务全部转由建设银行中山市兴中道支行(国土局一楼)办理。
二、在原归集银行开立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存折从6月27日起停用,请各单位通知需要补登存折或对账的员工在此日期之前到原缴存开户银行办理。
三、账户转移后,个人公积金账户的所有余额(本息)将全部自动转至建设银行为其开设的账户内,建设银行将统一配发新公积金专用折。各单位可出具介绍信(盖公章)安排专人到建设银行兴中道支行集体领取,无法安排专人领取的,也可在账户转移后第一次办理公积金业务时由本人到建设银行个别领取。原在中行开户的缴存人须凭旧折换领,如确不能交回旧折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说明原因。
领取新存折后,各缴存人应核对户名及余额信息,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建设银行联系。
四、从2008年6月20日(星期五)起,停止农行、中行公积金账户的缴存、调整、转移、封存、解封等单位类业务,2008年6月25日(星期三)起停止农行、中行的公积金个人支取类业务,已在我中心办理了上述业务审核的人员应在上述日期前到农行、中行完成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审核文件自动失效,须待7月7日后重新办理审核手续。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六月十日
咨询电话:
公积金管理中心:
88329875 李小姐
88233071 曾小姐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二号国土局208室
建设银行 :
88307919 李小姐
88388374 侯小姐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建设银行兴中道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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